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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5 来源: 产品中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对漳县旺东鑫建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占地面积6660m2,主要建设1条水洗砂生产线万t/a,配套建设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废水沉淀处理系统及供水、供电等设施。项目总投资1188万元,环保投资初步估算为103万元,占总投资的8.7%。

  1、落实大气环境防护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作业要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要求;对场内作业面及地面采取及时遮盖、硬化等措施,及时清运废建筑材料及弃土石方,严格管理运输车辆,施工场地道路及作业区及时洒水抑尘。

  运营期要加强管理,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对厂区道路及时清扫、洒水,减少扬尘产生,采用全封闭生产厂房湿法作业,破碎、筛分工序粉尘需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对厂区所堆放原料、生产成品料,严格按照报告中要求,采取密闭存储,定期洒水等防扬尘措施。

  2、落实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施工废水禁止直接外排,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实施工程人员洗漱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禁止外排。

  运营期设置一套洗砂废污水处理系统,车间四周设置截排水渠,洗砂废水通过截排水渠流入三级沉淀池。采用“混凝沉淀+污泥压滤+清水池”处理工艺,洗砂废水经混凝沉淀后排入清水池,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来生产,洗漱废水能够适用于洒水抑尘,废水严禁外排。

  3、落实声环境防护治理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并定时进行保养和维护,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做好实施工程人员防护;合理规划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减少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运营期选用低设备噪声,科学合理地布局,及时检修、维护和保养,采取基座减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运输时间及车辆管理,限速禁鸣、严禁超载超重行驶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实施工程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制定的垃圾集中收集点。

  运营期压滤后泥饼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油桶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各类固废须规范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