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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吸螺”上万斤 七人涉嫌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
发布时间:2024-03-30 来源: 技术解答

       

  又到了吃螺蛳的时节了,但螺蛳也要取之有道。3月24日,记者得悉,前不久,在南通如皋,有七个人为了捞螺蛳,选用禁用的渔具把河里翻了个底朝天,严重损坏了生态,涉嫌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

  事发当天,丁某、许某等四人驾驭着装有拖曳泵吸耙刺的水泥船,在如皋市司马港与如海河水域交界处捕捉螺蛳。南通如皋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办中心第三责任区中队副中队长陈鹏介绍:“如皋市农业乡村局在巡查时发现丁某、许某等人运用禁用的渔具,现场抄获960千克的渔获物,后来移送我局处理。”

  丁某等人运用的拖曳泵吸耙刺俗称“吸螺机”,通过水泵将所经水域的生物连泥带砂悉数吸起,严重损坏了底栖生物资源和底栖生态环境。陈鹏介绍:“这种作业方法会将河底一切的生物都吸上来,吸上来之后他们挑选只需螺蛳,其他的生物,泥和水草他们都会丢掉,会对河底的生态进行损坏。”

  通过查询,丁某等人曾多次选用吸螺机,不合法捕捉螺蛳。陈鹏介绍:“丁某等人从2023年1月开端,运用禁用的东西在如海河水域,不合法捕捉螺蛳合计8次,捕捉螺蛳至少一万斤,获利至少六千元。”

  丁某等人的行为,现已构成了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现在现已有7名嫌疑犯已被采纳强制措施,案子正在进一步查询中。